履约保证金是什么?
1.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2.一般情况下,是承包方完成合同相关事项后就可以退还。但如果单位要求有保养或维修保证金部分的话,那么退还的时间应该在办理完保养或维修保证金后。另外,需注意履约保证金收取的形式。如果是采用银行保函的,则需要留意保函的有效期与合同期是否相符,避免出现保函已失效,但是合同期还没满的情况。
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有什么区别?
第一,资金来源不同。履约保证金一般来自承包方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发包方。质量保证金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承包方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第二,约束的目的不同。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保证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人违约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人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质量保证金则更多的是一种约束工程质量的手段。
第三,保证金的比例和返还时间不同。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10%,具体执行比例由发包人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承包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合同义务,发包人必须全额返还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比例可参照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要求按工程造价5%左右预留保证金,具体比例双方可协商,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责任期内承包人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